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 葉毓蘭
今年從開春至今,已經有八名警察自殺;每個人自殺的原因不一,但每次悲劇發生後,新聞稿上不外乎談到與感情、債務、 久病、憂鬱症、或績效壓力相關。最近筆者在探視幾位因公受傷的員警時,發現他們傷後受到各級長官的關心,傷勢越重的,引發的社會關注也越高,但是有形的傷勢或能痊癒,心理上所受到的驚嚇創傷,卻很少受到關照。這些無形的傷痕,或許暫時壓抑下來,而這些身心壓力所造成的影響,不僅可能會危及員警的身心健康,也會影響到執勤的臨場判斷與反應,進而危及個人執勤安全。
1995年美國奧克拉荷馬市聯邦大樓遭受恐怖攻擊,造成包括19名幼童的168人死亡,六百多人受傷的慘劇。在強大爆炸作用下,九層高的聯邦大樓像是疊成一落的蛋餅,許多罹難者的遺體被擠壓的慘不忍睹。當時參與救難的一名警察Terrance Yeakey,因為數度衝進現場救出四名傷者,成了全國矚目的英雄,經常在媒體報導中曝光。
Terrance Yeakey在爆炸案後沒多久就開始出現異狀。曾經是一個愛家好男人、好父親的他,居然變得暴躁易怒,因為家暴導致離婚,甚至被妻子申請遠離令,讓他看不到兒女,終於在一年後舉槍自盡。原來,目睹災難現場慘狀的Terrance Yeakey,心中也有恐懼與壓力,即使當時聯邦緊急事務處理署(FEMA)曾經提供參予救難的人員可以視需要接受心理醫師諮商的服務,但Terrance Yeakey因為被外界喻為英雄,不敢也不能求助,繼續武裝自我,直至惡化到妻離子散,舉槍自盡。
FEMA在Terrance Yeakey自殺後,為此深感歉咎,修改政策為所有救災人員均需接受心理醫生諮商,藉以釋放心中的恐懼與壓力,美國多數稍具規模的警察機關也都設有心理醫師,也要求所有經歷警匪槍戰、同伴殉職、處理過災變現場或目睹慘劇的員警,都需要心理醫師的諮商評估。
我們鄰近的香港和新加坡,在警隊之中也都配置有心理醫師,提供員警專業的心理服務。香港把警察的心理疏導列入法例法規中,在心理問題沒有得到解決之前要強制休假。《警察通例》(Police General Orders,PGO)就明確規定:凡是警員在執法公務中受到刺激,或受到壓力的衝擊,如開槍,擊傷、擊斃人犯,身處險境而未受傷害等等,都必須在事後諮詢心理醫生,以確認是否心理正常,並運用科學方法排解心中的焦慮和障礙。
台灣也有很多員警遭遇過類似像奧克拉荷馬爆炸案中的Yeakey警官的經驗。大事如兩年前高雄氣爆事件中,七名警義消死亡,34名警消輕重傷住院;去年年初的新屋保齡球館火災,六名警消殉職,所有參與救災的消防、警察弟兄,目睹人間慘劇,經歷與同僚生離死別,心理都受傷了;小的事件如:八月中在板橋執行取締違停遭吳姓廚師持菜刀狂砍的張家逢、日前在台北市萬華氣爆案中受傷,卻仍自責無法救出被害女子的菜鳥警察方紹羽、以及諸多在執勤時開槍擊傷(斃)通緝犯、嫌犯、或路人的警察,他們是怎麼度過心理黑暗期?
台灣的警察,因為警力不足、經費拮据,承擔比其他國家的警察更多任務,又經常受到不當的政治壓迫,工作壓力所造成的身心傷害,早已是嚴重的職業傷害,應該要考慮仿照先進國家,提供專業的心理諮商機制,讓心理創傷不致於成為警察的職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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