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行科大應用外語學系副教授 陳徵蔚
一位單親媽媽,獨自撫養兩個孩子7年,今年2月卻於汽車旅館將他們勒斃,然後服藥自殺。前夫趕往救了媽媽,孩子卻雙雙死亡。近日一審宣判,法官審酌媽媽「泯滅人性」、「教化顯非易事」,判處她死刑。
司法,我們予以尊重。兩個孩子,也都有活下去的權利,即使是母親也不該隨意終結他們的生命。 只是,為什麼一個從來沒有家暴紀錄的媽媽,會親手將自己懷胎10月的孩子勒死?真如法官在判決書中所說的「宣洩情緒」甚至是「自大、自我、自私、無知… 泯滅人性」嗎?
張愛玲曾說:「如果你認識從前的我,你就會原諒現在的我。」每一個離經叛道,都是經年累月的偏差、遺憾所導致。電影《不能沒有你》中,孤立無援的爸爸最後情緒失控,抱著女兒爬上天橋,卻被媒體當作變態。然而,有多少人理解,在這個看似荒謬的舉動前,爸爸做了多少努力與掙扎?而社會,甚至政府,是如何對他冷漠以對?
剝奪自己的孩子生命或許不該被原諒。然而,我們是否應該給予這位媽媽多一點諒解?
生活,是一頭安靜的獸,各種痛苦、不順、無奈,總是安靜地、一點一滴地咬嚙著人心。曾經為人父母者都明白,照顧孩子有多麼辛苦。7年來,一個單親媽媽獨自撫養兩個孩子,工作收入不穩定,毫無後援,這種身心折磨,讓她成為憂鬱症患者。如同犯嫌自己陳述,「面對所有的輿論壓力、各式異樣的眼光,包括工作找得不順遂」,讓她身心俱疲。
7年,兩千五百多個日子,並不是法官判決中所說的「一時生活不順遂」。當一個平凡的媽媽,獨自帶著兩個孩子,面對充滿荊棘的未來時,絕對度日如年。特別是對於一位憂鬱症患者來說,7年,或許比永遠還要漫長。
7年中,政府給予這位單親媽媽什麼協助?政府一天到晚擔心「少子化」,卻只會用微薄的生育補助與津貼當作誘因,身處「天龍國」的人們,或許很難體會庶民家庭養育孩子的辛酸。正如同本案辯護律師廖蕙芳所說,「被告這7年來獨力帶著子女在和生活奮戰時,國家社會制度完沒有給她幫助,直到她被逼到絕境後,法官不思國家社會沒有盡到照顧孩童的責任,反而冷指:被告沒有保護子女…」。
當然,即使在最困頓的時候,也不該自殺,更不該結束孩子的生命。就像在電影《當幸福來敲門》中,縱然媽媽拋棄了家庭,爸爸收入不穩,甚至流落街頭,卻仍然堅持努力學習,並且勇敢照顧五歲的孩子。然而,我們無法要求每個人都像男主角那麼堅強,而現實,往往也不像電影,並非總有美好結局。
我們無法令失明者看見,也無法令失聰者聽見。這就像我們無法令憂鬱症患者「看開一點」、「勇敢面對」一樣。
法官判死刑,究其犯行而言或許適切;但深究其犯意,卻讓人心痛。我們只能說,這是一個罹患憂鬱症、做了傻事,無助的媽媽。但卻不該說她自私、只為發洩情緒而冷血殺害子女。
事實上,媽媽本身也不想活了,她原本就選擇結束生命,只是被急救回來而已。荒謬的是,這個殘酷的世界先逼他尋死,把她救回來後,卻又準備再補上一槍。真是令人哭笑不得的「程序正義」啊。
其實,死刑對於這位媽媽,未嘗不是種解脫。而且的確,殺害子女應該受到懲罰,以遏止社會跟風。因此,我個人對於判刑並沒有太多意見。只是,對於法官看待這件事情的態度,不禁令人咋舌。
對,法官可以判她死刑。但不需要在判決書上以近乎「民粹」的口吻,借正義之名行言語暴力,批判這位單親媽媽。何必如此?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當社會長期對這位單親媽媽冷眼旁觀多年時,而她最後終於崩潰後,法官大人可以嚴格執法;但是難道不能在宣判時,多一點慈悲與柔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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