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ies: 專欄作家李貴敏

政府修法擴權網管 張網箝制言論自由?

立委/律師 李貴敏

打著「維護國民權利、保障消費者利益」口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看來將是下會期國會攻防的重點。但輿論莫不質疑,草案一口氣擬納管臉書、YouTube等5大類、有效使用者超過230萬大型社群與影音平台,勢將引發有關箝制言論自由的高度疑慮。尤其草案的立法理由雖然宣稱要「保障數位基本人權」,卻未將之入法。說穿了,就是因為這個法根本不在保障數位人權,而是明目張膽的提供政府網路管理擴權的法源基礎,也難怪民間憂慮政府將藉以箝制人民的言論自由。

雖然官員們辯解喊冤,但法條明文授權政府單位在法院裁定前就可以對網路上的言論加標簽、下警語已是事實,甚至規定平台等中介服務提供者必須配合辦理;以致於對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構成莫大威脅。如此無視民主體制及權力分立的集權專制條款,NCC竟也草率拋出。究竟是用來測試社會風向?還是想搞「網路戒嚴」?

無論如何,民眾質疑的「綠色恐怖」恐怕並非空穴來風。以過往的經驗為例,不論快篩也好,防疫也好,錯誤訊息或假訊息不都多源自政府嗎?綠色政權依法行政了嗎?高高在上的綠營官員們遵循法令了嗎?

過往,民進黨政府常利用《社會秩序維護法》「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或《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散播有關嚴重特殊性肺炎流行疫情謠言」或「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不實訊息」為由約談民眾,甚至網路評論也遭提告,但終究多數案件係以不符合構成要件而不罰、不起訴或無罪收場。所以,從這些記錄就可以看到行政機關判斷的正確性不高而不可信。反倒是這種濫訴、濫訟、濫罰的結果,加重人民的束縛與壓力,更導致箝制言論自由的寒蟬效應!

網路科技應用蓬勃發展,網路發言無拘無束,的確讓國際出現強化管控以杜絕亂象的聲音,歐盟也有了Digital Service Act。但是,NCC推出的草案與所謂國際先進國家做法相同嗎?就以草案第十八條為例,居然授權行政單位在法院裁定「資訊限制令」前,可以用「避免或減輕公共利益之危害」為由,要求平台業者或中介服務者加注警語;更離譜的是,加註警示處分期間竟可長達三十天。

這是什麼概念?就是在事情還不清楚的時候,過往紀錄不佳的行政部門已經可以給民眾的言論加標籤了!但是不管三權分立、五權分立的民主國家,行政權怎麼可能凌駕在司法權之上?居然是以行政部門來作為判斷訊息真假的機制與標準?未來弊案的吹哨者,針對政府機關缺失與違法的評論,該如何保障?

尤其,加注警語或貼標籤的時間竟然還能高達三十天。試想:經過這麼長時間的標籤,不就早巳積非成是,民眾還有洗白的機會嗎?人民的名譽還可以恢復嗎?這種手法與NCC開宗明義的「保護數位基本人權」又豈不是背道而馳?

至於NCC的獨立性就更別提了,「中天關台」和「華視接二連三的烏龍事件」就是最好例子。從他的裁處,從他的處分,從他的認定,從他的後續處理方式,從歷史記錄來看,NCC先是拿用力監督當權者的新聞頻道開刀,處心積慮非讓中天關台,對政府發聲的管道,即使出包不斷卻還是全面護短,難怪民眾質疑政府雙標,選擇性執法,公信力何在?更根本不是一個獨立機關應有的作為。

翻翻NCC曾推出的《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曾因爭議過大而撤回,這次捲土重來,換湯不換藥,改個名字《數位中介服務法》,而其主管機關也依舊是這個披著獨立外衣的不獨立機構。如此,又豈能獲得人民信賴?如果真要硬幹讓行政權凌駕司法權之上,日後是不是也要把假處分、假扣押等暫時狀態的保全處分脱離法院?恣意而為呢?

更別提草案有關NCC捐助25億元成立「財團法人」專責機構的設計。明眼人一看便知與其說該組織係獨立行使職權,不如說為規避國會預算及人事等的監督。也難怪民間質疑並批評此舉是為擴編網軍?是為側翼網軍體制化?是政府正式將黑手介入干預平台及各管道的網路新聞訊息?是政府執行審查言論內容的藉口?還是政府箝制言論自由的工具?

政府有了這把尚方寶劍,台灣的言論自由還能往哪裡走?尤其現在距離年底九合一大選剩不到半年,接下來還有2024總統、立委大選,值此敏感時刻悍然推動立法,急迫性何在?難道又是選舉考量嗎?到時再有人揭弊、出面打弊案、監督當政者,會不會直接被掛上警語?還是被要求下架、直接消失在網路平台?如此豈非扼殺行政不法之吹哨?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的本旨又何在!

簡言之,如按現行草案條文內容通過,將給予政府機關過大的權力,除了個人與媒體已遭受箝制外,加上又盯上平台業者等數位中介者,控管資訊流通,無疑是宣告臺灣從民主走向專制集權的開始!更可能形成言論的緊箍咒。試問,如果不是極權獨裁,又怎麼想出這種霸道、民主倒退嚕的處置方式?

為了捍衛中華民國,捍衛民主與自由制度,捍衛言論自由,杜絕政府擴權、濫權的念頭,這部箝制言論的法案絕對不能按照NCC所要的條文內容通過!我們不能放任政府伸手干預網路言論,更不容許到了22世紀,台灣還有「網路文字獄」的發生!

如今,台灣的言論自由早因《社會秩序維護法》的濫用而形成寒蟬效應,參酌目前有線電視新聞一片慘綠的現狀,拜託NCC回歸正途,就別再限縮民眾表意的空間,也別找藉口用政治力篩選、審核網路內容,更別再壓縮民眾的言論自由了!請高高在上的綠色官員和立委們手下留情,為國人「知的權利」留下一線生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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