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助理教授 李佳容
今年9月19日,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在我國駐紐約辦事處舉辦之「永續發展全球夥伴關係研討會」上,提出了六大核心議題。這六大核心議題,實為外交部呼籲聯合國應該開放讓台灣參與其「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簡稱 SDGs)的自檢報告內容。
所謂「永續發展目標」是2015年聯合國成立70週年之際,各國領袖、專家齊聚一堂所發展出的17 項永續發展目標,這些發展目標都是各國當前所面臨的問題,而這些目標也成為了聯合國成員國跨國合作的指導原則。
詹副署長在研討會上提出臺灣倡議的六大核心議題分別是:智慧水資源管理、永續能源轉型、潔淨空氣、永續物料管理與循環經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永續發展目標的國際夥伴關係,以上六項都涵蓋在永續發展的17項目標中。
但在17項發展目標中的其中一項「性別平等」(gender equality),並未被列入我國核心議題。若從近日引發爭議的「居禮夫人」正名事件來看,「性別平等」指標,實在應該被納入!
根據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針對「性別平等」指標的說明,包括消弭世界對女性的一切形式歧視、消除各種對於婦女或兒童的暴力行為、消除童婚、逼婚及早婚、確保女性全面有效地參與各層級決策、提升女性對資訊與通訊技術的運用、立法來保障性別平等以及確保兩性同工同酬等等。
而其中並未提及女性婚後「冠夫姓」之議題,而這也正是近期「居禮夫人事件」爭議主要討論的焦點。
對於「居禮夫人」正名的討論,贊成方認為,不應該把「冠夫姓」視為理所當然,而應該把居禮夫人的全名列出。反對方則認為,這樣的正名運動,也許有點矯枉過正。
其實,贊成方所倡議的,是把居禮夫人的全名寫出,即為「瑪麗亞.斯克沃多夫斯卡.居禮」,但在這樣的寫法中,「瑪麗亞」依舊「冠了夫姓」,而且實質上她仍是「居禮夫人」或「居禮太太」。因此,以「冠夫姓」就不能代表兩性平權的論調基礎,邏輯上是有謬誤。
尤其是現今歐美的婚姻制度當中,仍有「冠夫姓」的慣例,冠了夫姓後,並不代表這些女性就遭到性別不平等的對待。
其實,「居禮夫人」之所以會深植人心,是她所展現出的領導風範,以及在當時社會對女性的各種限制與枷鎖下,她依舊能夠創造出屬於自己的優異成就,並最終於獲得諾貝爾物理以及化學獎。
人們在提到「居禮夫人」時,會把她(或是她所呈現的故事)當作一種「女性展現領導風範,不畏社會禮俗、規範與枷鎖,努力不懈地去創造自我價值」的象徵,這也才是真正性別平等所代表的義涵。尤其是當我們必須透過「翻譯外文姓名」去介紹一位優秀的領導者時,簡潔有力的名稱,才是容易入手、深植人心的。
筆者以為,我國的自然科教科書應該把居禮夫人的全名完整地寫出,但可在後方補充說明,「亦以『居禮夫人』廣為人知」,這樣既可以達到「正名」的效果,亦可保留「居里夫人」所代表的領導風範。
當我們正努力地在幫教科書裡的「各位夫人」正名的同時,我們更應該要思考,如何進行政策面、法制面的改善,才能真正服膺聯合國永續發展指標中「性別平等」所代表的義涵。
臺灣已經有太多「正名運動」了,不缺「幫所有夫人正名」這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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