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經濟研究院兩岸發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吳孟道
近期,筆者接了一個「推動電子函證平台設立」的研究計畫,接觸了民間業者、金融主管機關、以及銀行與會計相關從業人員,有一些感觸。國內在推動金融科技(FinTech)或是數位金融3.0方面,仍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除了各方心態得重新調整外,在民間與官方、甚至是第三方(如公會)的相互配合方面,或許更需要積極地磨合。
因為在逐利的誘因下,民間通常跑的快,但基於風險控管與法規調整,官方通常會習慣性地踩煞車,而如公會的第三方,理應充當潤滑劑的角色,但或許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或誘因不強,往往相對被動。因此,即使發想很好,各方的目標與方向也都一致,但在缺乏整合下,相關概念或政策推動,常常曠日廢時。
以電子函證平台為例,主要精神就是把舊有透過紙本信件往返所取得的函詢資料,轉化成雲端數位電子平台作業,讓原本需要長達21天的作業時間,可大幅縮短至1日內完成。同時,也可省下大量紙張、信封及油墨的使用,促進節能減碳的環保要求。更不要說,在函詢資料的正確性上,可大幅改善資料遺失、竄改及偽造的風險。簡言之,電子函證平台的設立,除了可大幅提高作業效率及節省成本外,也符合政府推動數位化金融環境的理念。
雖然有人擔心這種無紙化作業,不易確認發函及受函雙方的真偽,容易引發函詢過程中一些糾紛及弊端,且將所有資料統一集中在一個平台,一旦被駭客入侵,將會造成個資大舉外流。但以現有數位簽章技術的發達,如自然人憑證及工商憑證的廣泛使用,資料保護的技術層面其實不難解決,且平台建置可以朝僅做為資訊交換的方向設計,不需將相關資訊全部留存於平台上,自然也就減少個資洩漏的風險。
這樣的概念,看起來頗符合柏拉圖改善(Pareto improvement):在不損及他人權益下,可以提高所有參與者的福利(當然實際情況不完全是這樣)。照道理講,推動起來應該相當順遂,不會有太多阻礙。但實際情形卻非如此,關鍵因素就是文章一開頭所提的,缺乏一股整合的力量,以及心態調整。
其實,就台灣的金融發展來看,電子函證平台案例只是冰山一角。從過往到現在,台灣金融環境雖已從高度管制轉向自由化及市場化,但在大多數與金融有關業務的承做上,仍是將範圍局限於金融業者,不允許其他非金融業者插手(近來第三方支付稍有突破)。此一做法好處是容易監管,也不易出現大紕漏,但缺點是在科技快速創新下,無法跟上潮流趨勢。
例如,從2008年金融海嘯後蔓延到現在已經七年的FinTech風潮,在全球遍地開花下,台灣卻幾乎紋風不動。直到最近,金管會感到茲事體大,為急起直追,才於9月底成立金融科技辦公室,大幅開放金融業可百分百轉投資FinTech企業,同時計畫跟周邊單位籌資十億元設立FinTech基金及育成中心。金管會的做法,雖有點亡羊補牢之意味,但仍值得鼓勵,只是,方向上或許還可以再做修正。
觀察幾個FinTech發展相對成功的國家,做法上並非從金融業自身發展的角度思考,而是讓非金融業者(如科技公司)跨入金融服務領域,藉由科技優勢帶動金融創新。例如2014年在美國風光上市的網路借貸平台(P2P)Lending Club,就是非金融機構引領金融創新的最佳案例之一。
但Lending Club有可能在台灣成功嗎?答案當然是NO。因為基於金融風險考量,台灣迄今還是不願開放P2P業務。從這個例子也可以發現,金融科技的創新趨勢,不應將對象局限於金融相關產業,反而應將重點置於金融相關業務的開放,如允許科技公司可以從事金融相關業務。透過各產業(尤其是資訊科技產業)的優勢結合,才能真正推動FinTech發展。
做對的事,永遠比把事做對,來得重要。政策施行,不也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