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中荒廢的法律小屋版主Dr. J
ㄧ、張國政,你為何在盤中召開記者會?
明明興航已經決定安樂死(解散)…
張國政:醒一醒
(眾人興奮,搶進興航股票55,856張)
興航:叫我起來幹什麼?
張國政:我要你活。
興航:死意已堅,再叫我起來,連你一起死。
(眾人倒地,隔日跌停無法賣出)
因為復興航空(簡稱興航,股票代號6702)董事會無預警決定解散,自11月21日連續跌停多日,每天都有6萬張以上等著以跌停價格賣出,無人敢買進,成交量寥寥可數,準備接受手中持有股票者變成壁紙的命運。
(圖片引自奇摩股市)
11月29日,前民航局長張國政突然盤中召開記者會,說背後有一個團隊想要接收興航,希望主管機關先不要收回航權,如果收回航權,這一個實力堅強的團隊也不想要收購興航。
此一內容模糊的記者會,消息快速在股票投資圈中散布開來,筆者當時聽到消息,正在開車往中央大學任教的路上,心裡想著,一位前任民航局長敢公開召開記者會宣布此事,銀行團的債權可以有了希望,上千名員工能免除失業的噩夢,對政府而言也是一件好事;這一個訊息應該代表著興航有谷底翻的機會。
興航一(67021)是興航發行的可轉債,在大約上午十點半的時候已經來到漲停,研判接著就是股票會從跌停打開,反正三張才不到1萬元,本來想要買個幾張當樂透;好險,興航已經變成全額交割股,買賣很麻煩,還要匯款到指定戶頭,因為趕著去上課根本沒時間處理;況且無法當沖使得隔日才能賣,多了一天也多了許多風險因而作罷,逃過這一場股市屠殺的命運。
原本興航於11月29日股價從跌停3.08元來到了漲停價3.76元,振幅高達20%,也就是說若能在跌停價買進,當天收盤後的帳面價格就賺了超過20%。只是這帳面上大賺的20%。隨著盤後消息面逐漸明朗,興航並無意願要起死回生,主管機關還是要依法收回航權,隔日居然面臨跌停也難以賣掉的窘境。
二、張國政涉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
11月30日,張國政又召開記者會,表示昨天根本沒有要接手興航,而是要活化屏東五里亭機場。與前一天的記者會發言相對照,顯然前後矛盾,市場因為前一日模糊發言而買進55,856張股票,總計大約一億七千萬元,變成壁紙而受損的機率很高。
《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第6款規定,對於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有價證券,不得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雖然不清楚張國政是否想要影響交易價格,但前後2日記者會的發言明顯矛盾,有涉嫌散布不實資料的嫌疑。
依據同法第171條規定,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若是犯罪所得金額達新臺幣1億元以上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500萬元以上5億元以下罰金。罪責相當重,只是主觀上有無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仍有待查證。
(圖片引自奇摩股市)
三、金管會證期局的角色
從投資人聽到消息大買5萬多張股票,相對地也代表有些人因為股票不再跌停而能有脫身賣出的機會,讓市場質疑張國政召開記者會的動機,是否以假消息來打開跌停多日的股價,讓特定人士得以出脫持股,此一疑點因涉及是否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71條之規定,仍待司法機關介入調查。
主管機關證期局的角色為何?
證期局副局長周惠美表示,依現行規定,任何人在盤中或盤後召開記者會,發布上市櫃公司消息,證交所和櫃買會依照監視制度做查核,目前證交所正做資料分析中,若有意圖影響股價,散布不實消息,會移送檢調偵辦。
通常我們聽到證期局的作為與回應,都是針對異常現象會蒐集資料,如有違法移送檢調機關查辦。只是刑事追訴必須要靠證據,證據不足往往不了了之,這樣子的回應好比是執法機關的官式回應「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但小市民期待主管機關能有更積極的作為,整頓證券市場秩序。
四、建議與結論
對投資者的最佳保護,最重要的還是要有良好的防弊機制,雖然主管機關業已建立許多完備機制,但筆者仍在此提供主管機關與投資者幾項參考建議:
(ㄧ)對於盤中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情節重大者,無論有沒有影響意圖影響股價,都應該制定明確的處罰機制。
(二)對於上市櫃有價證券,有意在盤中召開記者會,應經由主管機關同意。
(三)上市櫃公司對市場流言或不實資料應積極回應,若明知此類訊息卻未能即時回應者,亦應加以處罰。
(四)投資者應謹慎看待訊息不明資訊,以免遭到股市惡徒坑殺;如果還是要投資,就請視為是自己的「賭徒性格」發作,賠錢了不要要求國家賠償,自行向肇事者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