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ies: 宋磊專欄作家

市場、實力乃為藝人發展準則

中華戰略前瞻協會會員  宋磊

台灣社會因歐陽娜娜出席大陸「十一」國慶、高歌〈我的祖國〉,不但引起國內撻伐,網路罵聲不斷,台灣也有不少媒體均給予嚴厲譴責。陸委會更在先前表示,若涉及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最高可罰50萬元罰緩。

原本陸委會信誓旦旦的表示將給予歐陽娜娜重罰,未料之後出現髮夾彎,對外宣稱「不會用公權力對待立場不同之人」,對比先前的氣焰高漲,陸委會的行徑讓人摸不著頭緒。

這應是歐陽娜娜於2019年受訪時表示自己為中國人後,再度因相關親中行徑引爆爭議。然而若是仔細檢驗歐陽娜娜的選擇與言行,本文認為娜娜行為不但合理,更無觸犯台灣的相關法律。

首先,中國大陸與台灣的演藝市場為兩樣情,最近幾年因大陸市場大、觀眾多、機會多與經費充裕等優勢,許多台灣藝人紛紛赴陸拍戲、舉辦演唱會等,讓大陸觀賞台灣藝人的風采;因擁有14億的人口,大陸自然是許多有實力的台灣藝人心之嚮往的市場。

其次,歐陽娜娜曾說過自己為中國人,更以中國人為榮,這句話其實並無對錯。歐陽娜娜為成年人,個人的思想/言論自由乃為所有人的基本權益,台灣若是堅持自己為「自由/民主」的開放社會,更應該接納歐陽娜娜的思想與言談,不應與主流民意相違背而窮極一切手段打壓。

更何況,我國國名為中華民國,我國國民稱自己為中國人,何錯之有?

第三,蔡英文總統曾說,台灣人不應對於自身認同感到歉疚,但如今看見民進黨透過一切手段羞辱歐陽娜娜格外諷刺。民主自由的制度值得台灣感到驕傲,民眾不應打壓持相反意見的人。

第四,歐陽娜娜並無做出叛國或洩漏國安一事,其所有的行為乃為「利己」,過程中並無傷害「中華民國」的主權與尊嚴,因此無論是站在《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或是其他法條,政府並沒有給予懲罰的理由。

一些網友認為歐陽娜娜必須放棄國籍,甚至不該享有全民健保的福利。本文認為,若是社會一再透過是否放棄國籍/全民健保福利來做為威脅赴陸發展的台灣人,不但凸顯台灣社會的無知與幼稚,豈不是證明了台灣只剩下民主與健保能夠吸引外來人士?

歐陽娜娜才剛滿20歲,就有機會站上大陸「十一國慶」這樣的舞台,可見她的表演實力,台灣社會與其謾罵不如誠心給予祝福。

或許歐陽娜娜事件的社會觀感不佳,但沒有必要無限上綱。畢竟藝人在意的乃是市場。當台灣無法提供夠大的市場吸引他人時,說明兩岸的「力量」早已傾向,政府應該深刻反省,尋思提高台灣表演能量之道!

pic by <a href=’https://www.freepik.com/vectors/music’>Music vector created by pch.vector – www.freepik.com</a>

viewpointtaiwan

Recent Posts

台積電與日本合作深化快跑,是因為美國助推?

科技力智庫執行長  烏凌翔  ...

9 個月 ago

民進黨執政下只有人民被電

資深媒體人  江振義 (閱讀全...

9 個月 ago

國民黨會在立法院強力監督政府

學術工作者 徐惠 (閱讀全文....

10 個月 ago

新國會應該全力掀開民進黨八年執政遮羞布

資深媒體人  江振義 (閱讀全...

10 個月 ago

中投、欣裕台收歸國有 行政法院為虎作倀!

中華民國法律政策協會副理事長 ...

10 個月 ago

總統絕對多數決,改變扭曲的民主

美國伊利諾芝加哥大學教授  汪...

10 個月 ago

This website uses cook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