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聖湯瑪斯大學國際研究中心助理教授 葉耀元
2016里約奧運甫結束,台灣(中華台北)獲得一金兩銅,在所有參賽國家中排名第50。就表現而論,台灣當然不差,遠勝於其他將近150個國家,但你如果看看那些跟台灣表現差不多的國家,他們多數在經濟發展水平上面遠低於台灣(如象牙海岸、越南、菲律賓),不然則是在人口數上遠低於台灣(如新加坡、愛爾蘭、斐濟)。
台灣自古以來,就把體育當作「德智體群美」的教育一環。但不管是以前或現在,「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觀念卻霸佔了國人的教育思維。換而言之,體育/運動只是課後或課間的休閒活動,對未來沒有太大的幫助。
也正因為這種觀念,國人體育的培訓往往都只仰賴學校機關透過以聘用的體育老師來訓練學生,挖掘人才。只有少數有心的家長會運用個人資源投資自己的孩子,讓他有機會在國際體壇發光發熱。
可是教育部與體委會資源有限,而願意讓孩子把體育當作人生志業的父母也不多,所以台灣今天能搬上檯面的運動員,自然也寥寥可數。但是多數人沒有想過,運動其實不僅僅只是休閒活動,也可以是你的工作。台灣體育的培育不能只交給體委會與學校機關,也不可能只靠那些有錢有力的家長來支撐。
跟其他國家比較起來,台灣缺乏的是民間企業對體育界的投資。現有的企業運動贊助主要都集中在可在國內市場產生利潤的競技類球賽(如籃球與棒球),或以企業培訓隊來參加甲組聯賽的項目(如排球),加上合作金庫與四維企業長時間對桌球、羽球、與網球的贊助。
除此之外,國內企業對運動員培訓的投資微乎其微。是此,政府機關如何尋求不同的方式來獎助民間企業讓其更積極的參與國內體育的培訓,而民間企業如何改變自己的唯利是求的作風,為體育界投注資源,絕對是未來的努力方向。
從謝淑薇的罷賽事件、到戴資穎因為沒有穿羽協贊助商(Yonex,國內簡稱YY)的球鞋而差點要遭受羽協懲處的一事來看,這次奧運讓國人確確實實的看到我們掌握國家資源的體育培訓組織-體委會以及各運動協會-與國內運動員之間的衝突。在奧運這樣一個為個人與國家爭取榮耀的場合,到底是國家還是個人的利益優先呢?
運動員的運動生命有限,沒有任何一位運動員可以在其領域永遠保持顛峰狀態,而運動員退休之後,除了轉任教練等相關工作,不然常常沒有一技之長得以溫飽;更甚者,多數運動員因為職業時期的運動傷害,在退休之後都必須負擔龐大的醫療費用。如果沒有辦法在巔峰時期取得優越的成績與優渥的獎金,那退休之後難不成要喝西北風嗎?
體委會與各協會的角色,本應是要協助運動員在比賽的場合上發光發熱,但從這幾個事件看下來,這些組織似乎都是一群尸位素餐,搞不清楚自己的本分在哪的官僚。在為國爭光之前,我們是不是應該站在運動員的立場來好好想一想,如何能極大化彼此的利益;而不是用一句「戒急用忍」,就要運動員赴湯蹈火,在所不惜。
很多人都批判謝淑薇自私,不為國家著想,但敢問網協與體委會,難道就有為謝淑薇著想嗎?難道你們就不自私嗎?國內的運動培訓要有起色,除了國人要放棄把體育當作玩票性質的活動這種觀念外,還需要民間企業與國家機關的相配合,才有未來。不然未來台灣在國際體育界的表現,沒有更好,只有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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