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勞動部部長 陳雄文
雲林垃圾問題有越演越烈的跡象,台灣社會步入21世紀後,由於「一縣市一垃圾焚化廠」的政策以及垃圾分類政策導致垃圾減量後,雲林堆疊的垃圾山成了當前台灣社會不可思議的光景。
事實上,台灣有幾個縣市的垃圾到處流浪,依遠景雜誌年初的報導,目前包括有新竹縣、南投縣、雲林縣、花蓮縣、台東縣(含綠島、蘭嶼),以及三個離島縣市(澎湖縣、金門縣與連江縣),其中雲林縣的垃圾問題成了焦點。
回顧過往台灣的垃圾處理史,1996年,郝龍斌在擔任環保署長任內規畫興建36座焚化爐的「一縣市一垃圾焚化爐」政策,以解決台灣日益增加而掩埋方式已無法負擔的垃圾問題。但因資源回收、隨袋徵收等垃圾減量的政策收到效益,在垃圾不夠燒的情況下,最後共完成26座焚化廠的建設,但有2個焚化廠並未真正啟用,其中包括原本規劃負責處理雲林與南投地區垃圾的林內焚化廠。
林內焚化廠是響應「一縣一焚化爐」政策下所建,於2005年完工,但同年遇到雲林縣政權轉換後,新上任首長宣布不啟用,導致廠商因不堪商業利益受損於2008年聲請仲裁,雲林縣政府被判應付相關廠商29.5億元,目前雲林縣政府已支付包含利息17.5億元,並被要求支付第二階段款項14.5億元,而雲林縣政府土地也因此被查封拍賣逾16億元。
雲林縣因首長個人理念的堅持,讓目前財政困難的雲林縣府因違約罰款加重財政上的負擔,排擠掉雲林縣自身的地方建設,也導致雲林縣垃圾無法處理,損及雲林縣民的權益。再者,林內焚化廠無法啟用,連帶影響中央規劃由林內焚化廠負責處理的南投縣垃圾到處流浪。
目前全國可用的焚化廠有24座,其中以高雄市4座最多,使得高雄市環保局代處理雲林等7縣市(雲林縣、台東縣、南投縣、彰化縣、澎湖縣、金門縣及台中市)之家戶垃圾,但七縣市欠繳處理費以及底渣問題,高雄市拒燒垃圾並提出質疑為何有些地區自己有爐不燒,卻要高雄人犧牲空氣品質與納稅權益?
在此建議應該重啟林內焚化廠之環評,讓專家學者用更嚴格的標準來確認林內焚化爐是否會造成環境影響,在安全的情況下啟用是最好的解套方式。一來可以解決雲林垃圾滿溢的問題,二來也可以解決外縣市政府代燒,卻要回運1.8倍的底渣問題。
另外,雲林地區垃圾回收率約49.77%,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長期來說,除了焚化廠重啟問題外,雲林縣政府應致力於垃圾分類落實,以達成垃圾減量的終極目標。雲林垃圾問題早已將政治凌駕於民生事務上,但在面臨炎夏以及即將來臨的颱風季之際,成了亟待解決的難題,希望地方政治人物以蒼生為念,將老百姓的福祉擺放於前,做出對雲林縣居民最好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