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大學全球政治經濟學系主任 包正豪
回顧八年前和四年前馬英九分別與蕭萬長和吳敦義搭檔參選時,曾經分別提出12項和14項原住民政策。再來對照現今總統府網站上所臚列的56項「原民政策迄今成果」,看起來似乎這八年以來,馬英九政府做了很多造福原住民族的事情,一定程度地實踐了他過去對原住民族的承諾。但是這些「迄今成果」和馬英九兩次競選當中所承諾的原住民政策理念似乎有相當落差。這些成果幾乎都是零碎且雜亂無章的個別政策或作為。某些成果甚至不知道為何能夠被列在此處。譬如建置原住民文獻期刊網站、舉辦美食廣場、邀集縣市政府說明修正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的內容、和喜來登飯店合作培訓餐飲和民宿人才、「設置臺灣原住民產品拓售據點計畫」完成委外簽約等瑣碎到不能再瑣碎的事情,也被拿來當成施政成果,堂而皇之地公布在總統府官方網站上。
並不是說這些事情不重要。再瑣碎的事情,只要和國計民生有關,都應該去做。但在競選期間所承諾的原住民政策理念是:「台灣原住民族正逢生活環境與文化傳承的多重壓力,政府施政在原住民族議題上,應排除意識形態的糾葛,以穩健可行的政策,尊重原住民族的主體性,全力解決原住民族的困境。在政策制訂上,應遵循『尊重差異』、『公平正義』、『推廣自治』及『自主發展』等四項原則,保障原住民族生活、文化、傳統的特殊性,增進其福祉。」所以到底馬英九政府這八年來的種種原住民相關施政,到底有沒有尊重原住民族的主體性,並且遵循尊重差異、公平正義、推廣自治、自主發展等原則來保障原住民族生活、文化、傳統的特殊性,增進其福祉呢?
再次檢視馬英九政府這八年來的原住民政策實踐,基本上完全是「福利殖民主義」式的施惠政策,並未觸及原住民族主體性問題的討論,沒有解決原住民族的困境,更遑論恢復歷史的公平正義。在面對原住民族自治、傳統領域恢復、狩獵權利保障等攸關原住民族主權與社會、經濟、文化自主發展的重要面向時,馬英九政府不是虛晃一招地搪塞,就是大義凜然地用「於法不合」來威凌。所以,處理原住民自治問題,硬生生造出一個「文化自治」的概念。傳統領域的問題,則是假裝眼盲耳瞎地無視。碰到狩獵權利保障的爭議,則是搬出《野生動物保育法》、《國家公園法》等法律,任憑法匠和嗜血媒體汙衊原住民千百年來的文化核心價值。所以對於前述疑問,到底政策實踐與核心理念之間有無關聯,很遺憾地說,完全沒有。
為什麼馬英九政府八年來在這些攸關原住民族發展的議題上,不能夠有所寸進?歸咎於馬英九總統個人,是很簡單的事。但個人認為這不單純是馬英九總統個人願不願踐諾的問題,而是整個漢人墾殖政權要如何面對原住民族主權要求的問題。前述原住民自治、傳統領域、狩獵權利等議題都與原漢族群基本利益有關。有意義的原住民自治,必然要碰觸「領土」(territory)的問題,於是乎傳統領域和狩獵權利,與原住民自治是同一個邏輯脈絡下必須要同時考慮的問題。但是領土問題有其排他性,一旦劃定為自治區範圍,現在漢人族群在既有法律體系下能夠自土地上所獲得的利益,必然會受到影響。各地方政府也不會甘心現有土地被劃出轄區。更重要的是,如果漢人墾殖政權承認了自治區,同意原住民族能夠擁有(被歸還)領土,就是自我承認是個「不正義」的侵略者。
馬英九總統,這位當今漢人墾殖政權的代表人物,其實未曾真正了解過原住民族,也未曾嘗試學習從原住民族的眼光來看待原住民議題。所以基於選舉的需要,費心學習各族語言,嘗試拉近與原住民族的關係。在施政上卻又用傳統「邊疆民族」的同化思維來推動施政,自相矛盾。正是因為跳脫不出這樣的迴圈,馬英九政府八年以來在原住民政策實踐上進退維谷。一方面想要實踐競選承諾,一方面卻又不願意面對原住民族主權問題,所以只能在枝微末節處小打小鬧,而未能於根本處大開大闔。於是就有了令人發噱卻又很悲哀的56條原住民政策成果。
對於原住民族而言,表面上看起來這是失落的八年,但實際上可能沒有這麼失落。樂天的原住民會說,至少我們還有一點點進步,能夠有一些福利。只是在這自嘲背後未曾吐露的是:「從漢人踏上台灣的那一刻開始,原住民族就已經開始逐步習慣『你們的篳路藍縷』是『我們的顛沛流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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