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經濟研究院研究六所副研究員 吳孟道
歷經一波三折的「亞洲.矽谷推動方案」,即將於11月正式啟動。整個計畫為期8年(2016-2023),第二年(2017)預算編列高達113億元,預計從數位經濟、物聯網、創新創業等多面向著手,打造一個物聯網創新生態系,並藉此驅動經濟成長與促進產業升級轉型。這是台灣第一個與創新創業有關的旗艦計畫,也是新政府產業政策的第二發,各界顯然都寄予高度厚望。
而在整個方案中,除了一些老生常談的創新創業思維與作法外,最讓人眼睛一亮的是政府在資金面協助的規劃,包括消弭創業者與天使及創投間訊息不對稱、提供新創事業早期(early stage)擴展資金、研議鼓勵天使投資相關措施、擴大投資新創事業、活絡新創事業IPO平台、成立產業創新轉型基金與國家級投資公司等,都是過去政府施政比較少著墨的地方。無疑地,這是一個相當值得嘗試的方向。
畢竟過往台灣透過《獎勵投資條例》、《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與《產業創新條例》的租稅優惠與補貼措施,雖成功扶植電子科技產業發展,帶動產業升級與轉型。但隨著科技研發投資報酬率的遞減,這樣的升級轉型模式似乎也走到盡頭。就如同Tyler Cowen在《大停滯》一書所說的,當科技創新的低垂果實已被採光時,經濟自然也就跟著停滯下來。
面對這樣的困境,現今政府顯然是想要利用物聯網的創新科技,結合創新創業,開拓一條有別於過往的路徑。這樣做的好處不只可以跳脫舊思維,也可迎合國際創新趨勢,重新找回台灣經濟成長的原動力。特別是挹注早期投資環境資金的做法,確實具有相當程度的正面意義。除有利緩解當前新創事業的資金荒、帶領新創事業度過死亡之谷外,也有機會起到示範效果,帶動天使投資人及創投業者的投入,進而擴大早期投資環境的資金池。
1991年開始以「風險分擔、收益不共享」原則,提供進入到孵化器新創事業長期優惠貸款(Soft Loan)的以色列,就是這方面相當成功的案例。而為使創業投資在以色列落地生根,以色列政府更於1993年啟動Yozma計劃,在不任意干預的原則下,將國家資金全權交由私人創投操作,藉此吸引國際知名創投進駐,並成功打造出一個創新創業環境。
如今以色列有將近3,400家新創企業,在NASDAQ公開上市的公司超過50家,市值超過千億美元,擁有「創新創業之國(Start-up Nation)」美名,主要都得歸功於這個Yozma計劃。回頭檢視亞洲.矽谷方案完善資金協助的做法,與Yozma計劃有異曲同工之妙。無論是引入創投及天使投資人,或成立天使與新創基金,兩者都是想要藉由拓展早期資金池,達成創新創業發展之願景。
只是,以色列已經證明它成功了,但台灣呢?答案可能沒有那麼樂觀。原因在於看待創新這件事上,以色列認為政府角色只是從旁協助、提供資源而已,真正關鍵還是在市場本身。因此它敢把國家資源交到民間(或私人)創投手上,放手讓創投業者自行決策。然而,台灣有可能做到像以色列這樣的地步嗎?
從過往諸多案例可以清楚看到,台灣政府在重大產業政策的決策方面,往往習慣自己做莊而不願相信市場。更不用說,國家資源只要與民間企業有所關連,就容易引發圖利財團之質疑,造成政府決策動輒得咎。加上當前民粹氛圍高漲,政府根本不可能將國家資源交由民間自行運用。顯然在創新這件事上,未來台灣政府還是居於主導地位,而非市場。或許,這也注定了「亞洲.矽谷」方案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恐怕難以施展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