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經濟研究院研六所副研究員 吳孟道
近年來,結合科技、網路、智慧、創新等多重面向的新經濟發展模式,快速崛起且蔚為風潮。一波波的破壞性創新(disruptive innovation)行為或商業模式,如行動支付、P2P借貸平台、群眾募資(crowdfunding)、Uber、Airbnb等,一而再地衝擊傳統與現有廠商的獲利,也逼使舊有廠商必須跟著改變生產與營運模式。
例如,原本需要店面提供實體商品,消費者才能選購的交易模式,已非必要,多的是透過網路平台等虛擬通路即能快速成交的消費方式。線上及線下(O2O)之間的虛實整合,已徹底改變人們交易行為。
這從最近跨境電商快速興起的過程,也可一窺端倪。根據全球知名的阿里研究院與埃森哲諮詢機構聯合發布的《全球跨境B2C電商趨勢報告》,2014年全球跨境B2C電商規模不過2,300億美元,但到了2020年,預估這個數字將成長到接近1兆美元,每年平均複合成長率高達27%。
面對這樣的趨勢發展,台灣政府近來看待創新經濟的做法,顯然有點背道而馳。包括第三方支付專法子法規定太嚴、P2P借貸平台是否另立專法、投審會要求Uber撤資等爭議事件,無不透露出政府的心態仍未與時俱進、偏向保守應對。
此外,由於企業要迎向創新經濟,可能需要重新採購相關配備,或是調整營運模式與既有生產線,甚至得重新招募專業人才,這無疑都需要耗費龐大成本。如果是資本額較大的大型企業,或許還有閒置資金可以投入這類調整,但對為數眾多的中小企業(2015年底將近140萬家)來說,這並不是一個容易且可被廣為接受的調整過程。甚至大多數中小企業的心態,都是抗拒著這樣的改變。
相較於政府及企業,當前台灣民眾對創新經濟的接受度雖然普遍較高,但在實際運用上,卻仍無法拋開過往傳統的使用與消費習慣,使得創新經濟發展步調遠遠落後於歐美先進國家。光就支付行為來看,2015年台灣還停留在現金支付為主的階段,電子支付占消費比重僅有26%,但如丹麥、瑞典、挪威等北歐國家,現金支付比重都僅剩下不到一成。即使是鄰近的亞洲地區,大多數國家的電子支付比重也都在五成以上,如韓國77%、香港65%、中國56%及新加坡53%。顯然地,在這方面,台灣是遙遙落後的。
縱觀各個專注於創新經濟發展的地區,可以發現,擁有巨大創新量能且發展較為快速的國家,大多具有一個鮮明特質,即市場所有參與者如政府、企業及民眾等,心態都是開放且能夠接受各種創新思維,並在現實世界具體實踐。偏偏台灣在這三方面,或是受困於過往包袱、或是心態認知不足,因此無法與時調整,也導致創新經濟在台灣發展嚴重落後。
未來台灣要擺脫這樣的困境,關鍵還是取決於政府、企業及民眾心態與認知的轉變。尤其是政府心態,更要起到帶頭作用,讓企業及民眾感受到政府發展創新經濟的決心。如果可以立即拋棄舊思維,全面調整並改變心態,或許還有機會追上這股破壞性創新浪潮。只是在現今社會氛圍下,這樣的改變,著實不易!
This website uses cook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