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師 月下波光
日前,衛生福利部召開「推展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暨107年度補助項目及基準草案會議」。勵馨基金會提案,政府補助人事費由服務機構在人事費補助額度內,自行調配薪資,即是所謂的「總額勻支制」;此提案被全台社工工會聯合質疑,要求衛福部不得貿然實施,讓社福機構將經營責任轉嫁給最弱勢的勞動者,並到衛福部前集結抗議。衛福部因此願意先暫緩研議,維持現狀。
全台社工工會聯合新聞稿中指出:「衛福部在缺乏相關政策評估或實證調查的證據支持下,逕自將勵馨基金會提議列入會議提案,僅邀請大型社福機構管理階層與會,許多中小型社福機構甚至完全不知情。此次會議亦是由各工會主動函文衛福部,才爭取到與會席次,顯見此次會議不僅欠缺代表性,只滿足少數資方利益,且未考量多數基層社福勞工權益,其正當性明顯不足。」….「社工長期在第一線執行社會福利政策,衛福部與社福機構若罔顧基層社工意見,強行黑箱通過修正要點,將造成基層社工對政府的不信任,使年輕人更不願意投身社福產業,有礙社福政策推動與執行。」
勵馨基金會的提案,並非空穴來風,而是根源自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的「委託服務提供之設備及經費項目」,其中關於補助專業服務費(即人事費)的備註欄第二點標明「不另行區隔督導與社工員之薪點,由機構自行統籌分配。」,就已經首開惡例。
然而,長期以來,社會工作人員被扣上要有愛心、耐心,學習回饋、做功德的大帽子下,敢怒不敢言,此外,許多工作人員也不懂這樣的勞動條件是多麼的惡劣,又不知該如何為自己爭取權益,因此一直沒有被拿出來討論。
機構自行調配對於第一線服務的社工有甚麼影響?簡單來說,就是挖東牆補西牆,拿新進員工的薪水來支付給資深的員工,造成內部消耗;更甚者,在台北市,就已經不只一個單位有回捐的制度(機構內的服務人員每個月要故定把一定額度的薪水強迫捐給機構),而機構更能把薪資轉到所謂督導的主管身上。
雖然勞動部與衛福部一再聲明,回捐制度是絕對不合法也不允許的,但對於機構來說,只要把薪水勻支給願意回捐的主管,再說回捐是主管感念機構服務、而主動捐贈的個人行為,便可讓回捐陋習就地合法。
當社工人員們、全台社工工會的夥伴們在衛福部前聲嘶力竭的抗議,衛福部呂寶靜政務次長勉為其難的裁示:「因為此議題相對複雜,同意工會訴求,以專案計畫辦理,召開分區座談會,廣納多方意見後再行修正補助要點。」而台北市政府卻只是偷偷的在旁冷言旁觀,慶幸自己做的事情還沒被抓包。
聲稱要拆除違建的柯市長,除了拆除實體上會危害公安的違章建築,也請把這種會危害社會福利第一線從業人員健康與權益的陋規一併拆除,給這個行業的工作人員們有個可以安心工作、不用怕被老闆「合法剝削」的就業環境。
This website uses cook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