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 王瀚興
日前中國九寨溝震災,是否要對災區民眾提供協助,民眾個有不同意見,除過激言語不值一提外,知名前輩呂秋遠律師,提出呂十點,認為不應捐錢給大陸,並總結:「有人就是認為捐助他人比自己的安全重要」,筆者有不同見解,來蚍蜉撼樹一下,嘗試以歷史故事論之。
首查,在《左傳僖公十三年》,秦晉之間,兩鄰國的故事,最適合說明這個問題:話說晉國饑荒,向秦國求援,秦穆公問大臣意見,大臣說:「我們幫助他們後,若他還來攻打我們,內部必不得民心,屆時我們作戰,必能得勝」。另外一位名臣百里奚說:「災荒是各國都會有的,鄰國有難就賑災,這是正道,會有鴻福的。」秦穆公拍板:「我與晉國國君縱有不睦,但百姓何罪?我們就賑災吧。」於是,載糧前往晉國的舟車不斷,百姓戲稱為泛舟之役」。
次查,緊鄰的《左傳僖公十四年》,換成秦國災荒了,未料晉惠公不給糧食周濟秦國。大臣見解分歧,慶鄭說:「背棄恩德,沒有親人;幸災樂禍,則是不仁;貪財吝嗇,則為不祥;激怒鄰國,則為不義。四德皆無,國家如何生存?」虢(音:國)射則說:「皮之不存,毛將焉附?」慶鄭又說:「背棄信義,有患難時誰會來幫助?如此做又怎會有福?」虢射又說:「即使捐糧,也不會減少秦國仇怨,給糧食不等於資助敵人?不如不要給。」一番爭論後,晉惠公採取後者,不給糧。但他還乘人之危,與秦國作戰,秦軍因晉國背信棄義,雖人數不及晉軍,然鬥志昂揚,三次大敗晉軍後,生擒晉惠公。
承前,可見到秦穆公與其臣子,仗義疏財,君明臣賢;又知晉惠公背德,導致兵敗被俘。更進一步說,我們看到秦國君臣目標是在爭取二國民心,且對於戰爭有思想與物質準備,正應了《戰爭論》,克勞塞維茲:「戰爭是政治的延續」,在中國傳統思想方面,則可謂在「 義利之辨」,只考慮義在先,利在後;而晉國君臣,不僅有正反意見,而且在道義站不住腳,仍然考慮利字當頭,甚至晉惠公之後,還殺掉慶鄭此一忠臣。此消彼長,縱然之後有晉文公稱霸,秦國累積數世餘烈,終能統一全國,不無道理。
綜上,這段歷史給我們何種教訓?應該如何看待九寨溝捐款賑災?首先,秦晉之於兩岸,前者軍事力量相當,後者能力懸殊,我方應無主動挑釁之理;其次,前者民眾來往隔絕,且戰事頻繁;後者,則無事近六十年,民間往來頻繁,我方何必有起鬨拒絕捐款,徒增仇怨之理 ?最末,最可嘆者,前者秦穆公被中原視為西戎,好歹我們也是拜關公,崇尚忠孝節義的禮義之邦,而關公最愛《左傳》,豈能在為環保省了「香火」後,連志向都不與關公相應,又何來「心香」可言?
再者,若捐款給災民算「資敵」,則去中國大陸經商、求學、講席 ,何者不是「經久不息」的資助中國?難道要恢復:不談判、不接觸 、不妥協的動員戡亂時期思維?且現在是我們對大陸賺錢?還是他們對我們貿易賺錢?真要如此決絕,則應該「恥不食周粟」,斷絕與中國大陸一切往來,整軍經武,準備戰爭,決一雌雄。若大家無此準備 ,則要使中方不能欺侮我方,不欺侮有「三類」:不能欺,則該與美日交好;不敢欺,則該加強國防;不忍欺,則該在災荒時對中國大陸災民伸出援手,今日若能賑災,則亦可廣為大陸人民所知悉與感念,不也是種另類國防?
末查,日本明治維新時,編纂新法典,法學家穗積陳重說:「民法出,忠孝亡」。初次讀到這話語,覺得言過其實。我們當然不能慷他人之慨,指責未捐錢賑災者無惻隱之心,然見,呂大狀的「呂十點」,方知穗積教授先見之明,純講利害,何來忠孝節義?可歎!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