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作家, 黃靖麟

中國修憲目的在維穩與民主發展無涉

15 3 月 , 2018  

學術工作者  黃靖麟

2018年3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完成修憲,除了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宣示外,最重要在組織調整,包括:國家主席、副主席取消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同時新增監察委員會的組織架構作為國家最高的監察機關;而引發世界關注的焦點在取消國家主席、副主席的連續任期不得超過兩屆,並引發各界探討。

贊成者,多以這是中國特色的領導,而且當下條件也適合這麼做。反對者,則以這是開民主倒車,甚有媒體頭條以「習帝登基大開倒車」與習皇帝時代來臨」等,作為反對訴求。因此本文想究竟一下,任期跟民主的關聯性為何?

一般而言,民主政治在教科書中常會引用近代政治學者Austin Ranney的幾個要素,包括:人民主權、政治平等、大眾諮詢、多數決原則等。而這幾項似乎也未提及領袖的任期制度,否則韓國憲法規定大統領只能擔任一屆,因此就能明證其比美國、日本與我國更為民主嗎?!所謂具有中國特色的政治制度,就是1949年以來中國大陸政治制度的現狀,從來就與西方政治制度有所不同,又如何說是中國民主制度的倒退呢?

本文認為,應該非以西方民主制度架構與思維省思本次修憲,要以同為華人世界的《中華民國憲法》的歷次修正思維作為比較,始有意義。我國憲法於1946年制憲並於1947年行憲,但是在1948年因為國共內戰需要,制訂了《動員戡亂臨時條款》凍結了總統任期,因此蔣介石擔任了行憲後的5屆總統,從1950年3月1日至1975年4月5日逝世,任期長達25年,這是當時大環境的需要。1991年再次修憲廢除戡亂條款,並增修憲法條文以因應時代需求,直到2005年最後一次修憲,共歷經了七次修憲工,這還是因應當時大環境的需要。

綜觀中華民國的七次修正都是為了「內部政治需求」,甚至最後一次修憲更將立法委員人數減半,致使國會因人數不足導致立法品質不佳的現狀,此還是因應當時政治氛圍內需所致。同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修憲,也是「回應內部政治需求」,即透過修憲的制度改變,求得內部平穩,而非回應外部國家的挑戰。若要回應外部挑戰,就會另以法律制訂,例如《反分裂法》等。因此外傳與武統等傳言,實不可信。

中國大陸內部政治穩定與否,關係到世界和平穩定,此無涉民主制度倒退,因為在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下,本來就以社會穩定為核心而非民主發展,因此本次修憲可視為「維穩」的需要而與民主發展無涉。至於眾所關心的中國民主發展,則是另外一項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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