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 葉毓蘭
報載,高雄檢警日前(8月30日)在湖內區抄獲一大型賭場,發現該處剛好位於民進黨籍巿議員陳明澤服務處後方,而陳本人也赫然在場,重點是陳明澤還是連任四屆的實力派議員,還是主管警政的保安委員會召集人;案發後,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立刻發佈16名員警的處分令。
賭博有厚利,所以類似像陳明澤以經營、插股圍事的情形並非特殊個案,時有所聞。例如,前台南縣議長吳健保曾經因為因賭博罪被判刑五個月,當時執行科的檢察官不准吳健保易科罰金,堅持發監。因為判決書上明確記載,「吳在二○○四和二○○五年間,經營各式職業賭場,並在二○○四年農曆年間,聚集當時議會副議長郭秀珠前往賭博,郭十多天內狂輸八千多萬元,顯見吳獲利甚厚」,這也是警察在地方查緝賭博時最大的風險所在,賭場經營者後台之硬,非基層員警所能想像。而賭博形式隨著電玩的崛起後,更加的錯綜複雜,因為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主管機關中央在經濟部,但是經濟部並沒有查緝人力。
長年以來警察風紀與賭博性電玩的盤根錯節,早在二十幾年前的周人蔘案時就浮出檯面,但是周人蔘案之後,警察涉及電玩的風紀弊案,每隔幾年就要爆出的電玩弊案。對於很多第一線的員警而言,很多賭博性電玩業者都是地方上有力人士,或者有政治人物在背後撐腰,查緝時遭受的不當施壓,更是苦不堪言,難以處理。
因此,早有人倡議,既然電玩業的發照主管機關不是內政部,亦非警政署,在法制的設計上薄弱無比,卻將最困難的管理交給警察,是否應該考慮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另行建構查緝人力,或者,就仿照性產業除罪化的設置專區處理? 否則,在類似陳明澤的有力人士威脅或重金利誘之下,自然有人淪陷了。
其實在上個周末新政府執政百日,正當所有的媒體都聚焦於出爐的民調都反映出民眾的不滿,已經在死亡交叉邊緣,但沒有想到警察風紀的新聞仍然佔據版面,在某大平媒的同一版上,赫然出現兩則新聞,一則是有三個分局長因為下屬的貪贓枉法,分別被公懲會撤職、降級改敘;另一則是日前因為自己收賄被收押的高雄市三民二分局長李世昌。
雖然公懲會處分的是十年前的案子,受處分的三位分局長都是拜連坐法之賜,受部屬連累;而李世昌涉賄也是101-2年間的事,雖然不在陳家欽局長任內,但是在陳家欽就任局長之後,許多前任期間的風紀案件開始收網、偵辦、收押;有作為的局長,就不可能說「我是新手上路」都怪前朝,所以,從去年高雄市連續發生數起搜索分局、起訴員警的風紀事件後,擔任過警政署法制室主任的陳家欽親自講授了23場的法治教育,而且在今年年初就看出行政科專勤組可能會滋生風紀問題,予以裁撤。但是不管刑罰多重,也不管上級如何苦口婆心、三令五申,海畔依舊有逐臭之夫。
所有警察同仁都應該要有體認覺悟,我們的辛勤勞苦、偵破大案,都是我們的職責;雖然小英執政百日,警察的屢破大案是唯一的政績,也讓我們享受了片刻的掌聲與高民調支持,但是,這些以血汗換來的肯定,絕對不如一個十年前、四年前的風紀案帶來的傷害。
這個周末,當許多退休的警察、警眷們,以及沒有勤務的現職員警,決定要以行動走上街頭,澄清長期以來被扭曲汙名的現象,爭取我們應有的權益時,警察也要有決心和勇氣,譴責所有違法犯紀受賄的員警,進行自清。
但是,針對長久以來困擾警察許久的賭博性電玩,要建立更周延的管理與防杜制度,才是正本清源之道,否則處分再多的警察,只不過是鋸箭療傷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