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媒體人 烏凌翔
兩岸關係的拉鋸,永遠要放在中、美大國博奕的背景中來觀察,具象一點的理論叫「美、中、台戰略小三角」,這個最後再說,先來看美國的《台灣旅行法》是怎麼回事。
《台灣旅行法》1月10號由眾議院通過,2月7號參議院也通過,現在只等川普簽字生效。它像《台灣關係法》一樣,是一部美國的國內法,卻規範了國家的外交行為,用白話說,就是國會議員們告訴總統你該如何辦外交。
《台灣關係法》是美國國會1979年為了匡正卡特總統驟然與中華民國斷交、癈約、撤軍的緊急補救行為,也是由友台的美國國會發動、快速通過。中國當時與「蘇修」對峙已近20年,正改變大戰略,欲接受美國的拉攏而「友美、親西方、抗蘇聯」,碰上一個為了連任不顧一切的花生農夫總統卡特,一番博奕後,《建交公報》到手,已經佔了便宜,雖不滿意《台灣關係法》,也就接受了,從此中美關係受其限制。
眼下等川普簽字的《台灣旅行法》內容,簡而言之,就是允許美台官員互訪,從台灣的角度來解釋是,去訪的層級可以高到中華民國正、副總統、行政院長、外交部長、國防部長等象徵意義重大的首長。象徵什麼意義?中共擔心的是這幾乎等於承認台灣的政治地位了,近似雙重承認,也等於要推翻《一個中國》原則了!中共官媒《環球時報》維持一貫報風,對此評論措辭強烈又熱血,但是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回應反而很謹慎,照稿逐字唸,這是為何?
中華民國的外交部與美國政府高層此前很難直接打交道,但是在華盛頓向國會遊說(lobby)卻很積極活躍,去年12月,參眾兩院通過的《國防授權法》2018版規定「台美軍艦定期相互停靠」,就是蔡政府的努力結果;但法案文字有了,美國軍艦不一定真來。這回也一樣,國會通過的法律,雖然總統拒絕簽字就等於以行政權對抗立法權,極其罕見,但是暫緩不執行倒有可能,像是美國國會曾通過以耶路撒冷為以色列首都的法案,歷任美國總統都延緩執行,直到川普才宣佈不再延緩,但是實際上也沒有馬上把大使館從特拉維夫搬到耶路撒冷。
換言之,外交鬥法也有「刻度」的概念,切忌大驚小怪。君不見,「台美軍艦定期相互停靠」的消息一出,中共只由中國駐美公使-低層級-向美國友人照稿唸出「美軍艦抵高雄之日,即解放軍武統台灣之時」的說法,並非由大使-高層級-正式向美國政府抗議。《台灣旅行法》後續如何?台灣會有多高層級的官員,以前不行的、現在可以飛到華府、進入政府大樓拜訪?甚至蔡英文總統出訪,從過境美國變成順道訪問美國?從夏威夷、西岸落地、或直接降落華盛頓特區雷根紀念機場、、、這些都還有待觀察,觀察什麼呢?
要觀察的是本文開頭提到的戰略小三角,即,要觀察中、美博奕的進程。當下,國際格局G2隱然成形,從軍事、外交、到經貿,都在較勁,川普商人背景,重視平衡中美貿易逆差,中國則更著力於內部維穩,希望與美國持續「鬥而不破」即可,但如果太示弱,沒法對國內鷹派-包括網民-交待,太強硬,又恐太早與現存霸主正面對決,不利中國「偉大復興」,「中國夢」就做不下去了,所以,只好步步為營來面對美國的步步進逼。
戰略小三角中的「兩大」博奕,牽動「一小」的戰略空間,蔡政府決定保持親美,是為台灣爭取到更多生存空間?還是讓台灣受到更多壓迫而流失籌碼?只能由歷史來證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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