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筱婷
1949年當國民黨播遷來台後,台美關係才開始有相關論述。隨白皮書簽訂後到韓戰爆發,為防堵共產勢力向外赤化,其後《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的簽訂兩者間實屬軍事同盟,此時期台美關係更是相當密切。本文先從美國對印太地區的軍事部署,和最近行政院擬通過的特別採購預算案做初步了解。
美眾院版《國防授權法》建議邀請台灣參與環太軍演。美國「2022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案》(FY 2022 NDAA)中,國會建議美國國防部邀請台灣參加2022年環太平洋軍演。當中1248條提出台灣海軍應當被邀請參與2022年環太平洋軍事演習(RIMPAC),更在1243條提到美台國民兵合作與1247條關於協助台灣強化自我防衛能力。因為環太平洋軍演始於1971年,這是為確保盟邦關係穩固、海上航線安全與支持印太自由開放重要環節外,也可強化台美軍事關係。
其實每年從美國國會通過法案少之又少,而《台灣關係法》更是維繫美台間非正式外交關係的基礎,以及作為美國繼續提供台灣防衛力量的依據,並防範任何企圖破壞台灣防衛力量的敵對勢力。因此,在《國防授權法案》中1243條建議美台國民兵合作,其形式當然也頗具多樣性,如黑水傭兵公司曾來台訓練特勤人員,這對提升實質兵員素質可有所借鑑和參考。然而美國國民兵更像是各州政府體系下的兵力,與台灣軍隊直接隸屬中央管轄有些微不同,但無論是什麼樣的合作方式,都是要提升國軍整體後備戰力素質。
美國也一直強化我國的基本防衛能力,當中美在雷根總統任期簽署的《八一七公報》時表示美國不尋求對我國出售武器之長期政策,並承諾質量不超過中美雙方建立正式外交後之水準與逐年減少對台軍售金額,最終化解對台軍售問題。這一想法從未真正落實,台灣依然可從對美軍購得以保存基本防衛戰力。美對台的人員訓練和武器售出,正如同抗戰時期陳納德所指揮的中美混合團,不僅訓練我空軍禦敵於外,更在中華民國政府抵台初期有基本自衛能力抵禦中共米格機進犯。
從2022年美國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案》的1247條中,讓台灣自我防衛能力強化最實際作法即美國對台軍售。諸如M1A2戰車和AAV-7的兩棲突擊車採購案,到包括最近行政院擬通過的「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把特別預算上限調整為台幣2400億元,並用於採購飛彈系統與高效能艦艇,不難看出現政府對國防安全的需求有許多考量和倚重。明年度的國防預算編列3726億餘元,基金預算編列590億元,再加上新式F-16戰機採購特別預算的401億元後,總數高達4717億元創下歷史新高,也是公家機關部門預算中最高。
民間常質疑如此高金額的國防預算編列,更希望政府能花錢花在刀口上。《經濟學人》曾認為「台灣是世界上最危險的地方」,或許在不安全環境底下我們更需要加強防備。有鑑於此,政府更需依台灣海島地形或武器裝備性能與專業操作人員培訓等全方位思考,才能真正做出貼合台灣利益的軍事採購而非是無謂浪費。同時,台灣是否陷入「零和賽局」迷思中,接至每年俱增國防預算來準備迎接一場沒有必要發生軍事衝突,而這恐需要政府與國人仔細省思的課題!
(圖片取自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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